汉中仁和会计培训学校

177-0922-3465

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

编辑:汉中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2-04-04

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

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,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,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,然后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,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,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(营业外收入)。

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、转让、报废或发生毁损的,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(营业外收入)。

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

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,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,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,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(营业外收入);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,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(营业外收入)。


上一篇:商贸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问题

下一篇:会计账本设置的技巧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77-0922-3465
  • 咨询老师:沈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77-0922-3465
返回顶部